2005年5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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挪用货款养小蜜 老翁狱中度余生
陈红南

  旁听席上只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,同样头发花白的周龙则站在被告席上。经过了一系列的法定程序,法庭当庭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周龙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
    庭审结束后,警察按规定拿出了手铐。此时,旁听席上的老太走上前说:“他都这么老了,跑不到哪里去的,手铐就别让他戴了。”周龙却接口说;“我现在是罪有应得,给我戴个手铐算什么,你回家记得把药给我送来就是了。”
    3年6个月对人生来说尚算短暂,但对70岁的周龙来说,恐怕没有几个3年6个月了。
    周龙担任过金华某厂的副厂长,因贪污坐牢失去工作。出狱后幸亏某矿业公司的业主看中他的能耐,聘他做供销员。周龙当时确也感恩戴德,在推销产品和回收货款上发挥了长处。可到了前年,自从结识了一位叫春英的红颜知己,周龙又把握不住自己了,他不但在金华市区给春英租了房子,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将从客户手中收取的27万元货款献给了这位红颜知己。公司发现此事后只从春英处拿到几张借条,直到今日,这笔货款也尚未归还公司。
    离开法庭上了警车,周龙就唉声叹气地一直讲个不停。“王警官,你是知道的,我完完全全是被春英骗去的。这个女人太厉害了,那次我们公司叫我购买东西,我跑了很多地方都没买到,而她只用几个小时就帮我办到了。后来,她还陪我到一些部门办事,好像每个地方都有她认识的人,她对我是一口一个大哥,你说我不相信她还会相信谁?所以当她提出向我借钱时,我自己没钱就把货款拿出来借给了她。公司追查后,我向她讨钱,就只拿到几张借条。我现在落到了这个地步,还不知道她在哪个地方跟哪个男人快活。想来想去,我是害苦了老婆,两个儿子不认我这个父亲也好,省得我记挂。之前因为我身体不好法院给我办理取保候审,要我交纳的3000元保证金还是老太婆东100元、西10元地借来的,至今没有还上。”
    也许是好奇,押送的警察忍不住问了一句,“春英肯定很漂亮吧?”
    “漂亮个头,长的跟猪头差不多,我当时也是鬼迷心窍了。不过,像我这样一个老头,不是那27万元钱,春英会来理我?当初我还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福。”
    确实,这种“红颜知己”,带来的是祸而不是福。